马经理(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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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在用工时,都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
对于员工数量比较多的企业来说,社保是非常庞大的一笔支出。
同时,很多时候,员工自己也不愿意过多的缴纳社保。因为交了社保之后到后,到手的钱明显少了嘛,上个月的信用卡还没还呢?刚好拿来应急。
所以,企业就开始动脑筋了。
于是,就出现了不给员工全额上社保的情况。
常见的做法是:
很多企业就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资写的比较低,有的甚至直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签,基本的社会保险就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而实际上,发放的工资远比最低工资标准高很多倍甚至几十倍。
但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政策的影响:
通俗来说就是,目前有的企业不给员工上社保,更为常见的是不给员工全额上社保。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变。
举两个我们日常中身边的例子说明这种对企业的影响:
(1)一家10个人的小公司,只买了一个员工最低标准的社保就可能过关了,其余9个人都没买!
在税局全面负责征收以后,你可能需要补这9个的人社保!工资社保得对应起来,并且实缴!企业社保负担或将增大!
(2)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
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 工资<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
2、如果 基数<=工资<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
3、如果 工资>=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举个例子:目前来说有不少公司的做法是:你实际工资10000,却按最低的工资基数交的社保!
但是在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后,这现实情况很有可能会改变!你得按照实际工资10000交社保!
对个人来说:
如果你的实际工资为10000元,社保缴纳的基数为2200,我们来算笔账:
按2200基数缴,个人需缴纳社保:288,到手工资是:9712;
按10000实际工资缴,个人需缴纳社保:1011,到手工资是:8989;
个人每月到手少了9717-8989=723元。工资越高,这差距会更明显。
对企业来说:
企业缴纳部分会更加明显,我们接着来算:
按2200基数缴,企业需缴纳社保:659;
按10000实际工资缴,企业需缴纳社保:2034;
企业所缴纳部分接近以前的3倍,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增加了以前更多的成本,企业的利润会减少。
但从长期来看,对个人是好事。因为缴费基数的增加,个人社保账户余额也会增加,退休时发的退休金也会增加。各项福利保障也是妥妥的。
但是,可能有一个隐患就是,国家哪天不开心了?直接把社保改成设税,那就只能呵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