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经理(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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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在中国政府网站上发表评论:在工商局注册公司后,法人等手机号码遭到全面骚扰。
以下是中国政府网站上发布的网民信息!
丽君:我来自石家庄。我刚从审批局拿到营业执照。下午3时提交的信息,不到4点就接到7个以上的代理记账公司来电,而且用的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实名认证系统中的手机号码。
大鱼:现在注册公司的效率比以前要高很多,谢谢。但是,在注册公司时,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财务负责人及经办人手机号码必须填写。
刚刚获得注册营业执照,就来了各种销售电话,搜索引擎,短视频平台,代理记账公司,网页制作公司,电子商务代理商等每天都在打电话,周末和下班时间都有销售人员的骚扰非常烦人。
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严格保护注册人的相关信息,避免被骚扰。
根据了解,发现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媒体也作了报道。国家市场监督总署已经发布了有关规定。在这方面,各级登记机关要吸取教训,坚决执行总局的规定,严格保护企业群众的私人信息。不能让整个市场监管体系为少数人所犯的罪行承担责任。
《案例一》
据《大河日报》报道,公安部刑事调查局对河南省公安局、平顶山市公安局刑事调查局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表示祝贺。
平顶山市公安局刑侦队和宝丰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侦查广东省犯罪嫌疑人领导的大型电信诈骗团伙,抓获10名嫌疑人,联合侦破20多起案件。案件涉及公民个人信息1100多万件,非法获利350多万元。逮捕了19名犯罪嫌疑人,捣毁了7个窝点,查获了21台作案电脑,25部手机和10张银行卡。
经过调查,该小组锁定了其中一些案件的最终来源,泄露公民信息,这是由某工商所所长黄某完成的。黄某下载、打包全省企业信息,并在网上销售盈利。
《案例二》
在保密信息保护工作中,国家有关部门也做出了巨大努力。例如,在一个网站上,有人问律师:“转卖工商数据的利润约为10,000。它已经在拘留中心呆了四个月了。到法庭要多久才能作出判决?”
但是贩卖个人信息的斗争还需要更多的人参与,希望被侵犯的企业群众能够捡起合法武器,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罪犯报告!
《案例三》
《京华时报》报道:在保定市公安局新市区公安局刑侦大队侦破的案件中,工商局档案室工作人员刘某被捕。
刘某2010年进入档案室后,通过出售企业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等,盈利6万余元,入网后,刘某并不后悔,声称出售的信息是公开信息。
《案例四》
在长沙市公安局通报的一起案例中,一个专门的数据倒卖团伙长期使用在线网名,如“中国资源部”、“移动数据专家”和“中国咨询”。警方在他们的电脑中查获了约1.5亿个人信息数据。
湖南省公安局刑事调查组副组长蒋有为介绍说:“大量倒卖信息来源于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蒋友为说,这些“内部人员”包括公务员、企业工人、正式员工以及涉及金融、电信、教育、医院、土地、工商、民航等行业的临时雇员。
目前,互联网上有很多第三方软件,比如企查查等。通过这些软件,可以找到有关公司的相关信息,包括电话号码和地址。根据上述注册信息,只能在工商系统中,不允许社交第三方系统调用,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就可以查询到,不明白他们的数据接口是从哪里调用的!
聚惠小编认为,这种非法获取企业信息并倒卖的行为直接影响到数百万家庭的信息安全乃至人身安全。面对上千上万的小利润,这些人违背良心,无视法律,铸成大错。
对此,各级登记机关应当提高警惕,对企业的信息严格保密,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只允许指定的岗位和指定的人员接触。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成运行多年的情况下,企业信息资源应严格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发布系统的数据接口与其他单位共享。杜绝任何可能泄密的数据交换行为。
部分地方设立的行政审批局,因组建时间较短,可能存在不健全的保密机制,保密措施不完善,保密教育不足。希望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及时查处有关线索,坚决将害群之马交给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犯罪行为,保护公民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