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二手房,你需要缴纳这些税!看完一目了然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9 17:01   浏览量:745

最近,小编经常收到二手房交易相关的税费的建议——想换一套新房,看上一套不错的二手房!但又不知道该交哪些费用。

今天我们将学习二手房交易的各种税费,看完让你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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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看看你要购买的房屋属于哪个类别。

1.不满2年;

2.满2年-5年内;

3.满五年以上,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

(2)这套房是你的第几套房。

1.首套房;

2.二套房;

3.三套房以上。

(3)你要买的这套房是90平米以下,还是90平米以上?

接下来,请你认真看下面的图,它能让你快速知道你要缴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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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带你了解二手房需交多少税款

增值附加税就是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假如卖方有买这套房时所开的发票或契税税票,那么个人所得税也可以根据转让住宅所得和取得住宅成本的差额的20%征收。

第三,我可以享受的国家优惠政策有哪些?

1、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2、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个人购房2年以内的住房如果转卖,增值税全额缴纳征收率的5%;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此政策限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

对于已被个人转让超过5年,并且是其家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继续被免征。

那么,如果个人转让二手房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哪些新的优惠福利呢?请看以下小编的举例说明!

A出售一套110平米市区的住宅给B,双方签订合同总价为60万元(此价格为不含税价,且其价格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房产证和契税税票上注明的时间都未满2年,B为购买首套住宅,那么双方交易过户时需要交多少税款呢?

卖方A应纳增值税:600000×5%=3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000×7%×50%=1050元;教育费附加税:30000×3%×50%=450元;地方教育附加税:30000×2%×50%=300元;个人所得税:600000×1%=6000元;

而买方B应纳契税:600000×1.5%=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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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A的唯一一套110平米住宅出售给B,双方签订合同总价价为60万元(不含税价,价格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房产证和契税税票上注明的时间都已满5年,B为购买第一套住宅,那么双方交易过户时要交多少税呢?

卖方A出售满五年的唯一住房无需交任何税款。

买方B需要缴纳契税:600000×1.5%=9000元

问题来了:如果A和B关系特别好,两个人一商量,合同约定成交价100000元, 是否就能少缴税了呢?

其实不然!税务局有一个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可以定期不断更新而获得综合评估数据,若房屋合同上的交易价格严重低于当下市场价格,就会评估出另一个价格来计算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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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送人或继承又该怎么来计算税款呢?

《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免征增值税。具体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个人所得税》

依据《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情况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2019年第74号)文件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文件规定,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契税》

夫妻离婚后房屋归属人不征收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应征收契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于变更免征契税,赠与房屋产权应征收契税。

看得有点头晕?话不多说我们直接上案例!

案例一

小丽的爸爸想把100平米的住房送给女儿,那么双方过户时需缴纳的税款是多少呢?

该房产税务机关评估不含税价格:400000.00元

父亲(赠与方)需缴纳印花税:400000×0.05%×50%=100元;

女儿(受赠方)需缴纳契税:400000×3%=12000元;(接受赠与,无论第几套房,都应按照3%计算缴纳契税);印花税:400000×0.05%×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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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现有一套住宅共有人A不幸去世了,A占该房产份额的50%,通过继承人商量决定,该房产由A的儿子B继承,那么B继承房产时需交多少税款呢?

该房产经税务机关评估不含税总价为500000元。继承人B因死者占该房产50%份额,所以占50%份额部分来计税,即500000×50%=250000,印花税 :500000×50%×0.05%×50%=62.50元

案例三

A婚前有一套房子,现和B结婚,需要在不动产登记证上加B的名字。那么在该案例中,A和B双方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

A和B若离婚了,经双方协商,房子归A,现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经评估,不含税总价为40万元。

在该案例中,A和B无需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A和B双方需缴纳印花税:400000×0.05%×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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